不管哪一方,誰都不願另一方跟舊情人還糾纏不清或有所聯系。


這跟公平無關,也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,因為愛情本來就沒有對錯。



只是那種若有若無的感覺,讓人極度不安!
 


雖說分手的男女朋友,可以不用撕破臉到不相往來,最好可以做個普通朋友。



可是,如果對昔日情人還存著依戀,就不該輕易對現在的情人許下承諾。



而「順其自然」這樣的說法,看似可以接受,其實是很難讓人接受。



偶爾的問候,在所難免,也無可厚非。



但是,如果頻率過高,或者還有想見面的念頭,應該沒有人相信二人之間是沒有問題的。



也不能用一句,「只是個朋友」而輕輕帶過。
 


男女分手的原因很多,有人說是「因誤會而結合,因了解而分開」。



也有人是因為空間與時間的距離而分開。
 


不管如何,總覺得分手就是分手了,沒有必要「主動」連絡,也沒有必要見面。



因為曾經是戀人的男女,不會忘記彼此所共有的一切。



若有機會,哪怕只是一個碰觸,有過的感覺,那種熟悉感,很快就會被點燃的。



或許不再有愛情的成分,但是,即使只有情沒有愛,對現在愛你的人來說,一樣都是傷害。



如果有一天,你習慣了藕斷絲連的感情,習慣了時而問候又時而試探的語氣,你將會愛上這種眷戀不捨的感情。
 


當然,也就會失去了現有的愛情。
 


很愛一個人,會希望他眼裏心裏只有妳一人。



不會想從他口中聽到別人的名字,別人的一切,更何況是你以前的情人。



很愛一個人,會渴望彼此的愛火,愈來愈熾熱,絕不可能與人分享。



藕斷絲連那種『似斷又非斷』的關系,只會讓愛你的人有離開你的理由。
 


因為,藕斷絲連也是一種曖昧關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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