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古曉茵
圖/古曉茵

 


文/蘇甦


擅長演唱女人心事及療傷歌曲的歌手林憶蓮,日前在接受訪問時談到,離婚7年後她仍然還未走出陰霾,因此她應該也不會選擇再婚,因為「婚姻到頭來只是責任」。


其實林憶蓮比較正確的說法或許應該是:責任,是決定婚姻的首要條件,而不是最後剩下的東西,因為不論是家庭的幸福穩定,或是子女能健康順利成長,都取決於夫妻的責任感,甚至就連法律都有規定:未成年孩子一旦犯錯,父母須負連帶「責任」。


責任這兩個字聽起來好像既沉重又複雜,但我們其實不必深究責任的範圍到底有多廣,我們真正要考慮的關鍵因素其實只有一個:我所選擇的結婚對象,「有」或「沒有」責任感?


最近有一則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社會新聞:一位丈夫因為妻子「累積19天」才幫他洗一次內褲,憤而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最後竟也被裁定妻子因不負責任而獲准離婚,可見「責任」的涵蓋面根本不可能在婚前用書面一一記錄。


但最常見的狀況就是,沒有責任感的丈夫,可能過完婚姻新鮮恩愛期沒多久,就又犯了愛玩的老毛病;而妻子則是一方面抱怨先生愛她不如婚前,又不甘放棄被眾人追捧的大小姐般生活,到最後雙方只能走上離婚一途。因此,不是「婚姻到頭來只是責任」,而是怕負責任根本就不該結婚。


<該怪誰呢>家長失格 遺害下一代


由於父母缺乏責任而導致的養育悲劇,似乎多到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:像是有一對爸媽因為終日沉迷電玩,使得兩歲大的女嬰瘦得只有4公斤,最後終因營養不良而送命。


此外,也有父母外出而把幼小子女單獨留在家中,導致孩子因找尋爸媽而墜樓的意外;或是即使父母在家,小朋友卻被窗簾拉繩絞住脖子而送命的悲劇;如果再加上被開水燙傷、被電源電傷或是被父母虐待的新聞,我們真的不得不懷疑「天下無不是的父母」的適用性?


我有時想,從托育嬰兒的保母、幼兒安親班的護理人員,到幼稚園、中小學各級學校的教師,都必須取得合格的證照才能任職,那為什麼站在第一線、也是陪伴孩子最多時間的父母,卻不必經過能力的核可認定呢?


但既然我們的法律並沒有限制能不能當爸媽的權力,那就只能依賴每個人的自覺及良心了。換句話說,怕負責任的人根本就不該結婚並生育子女,因為不及格的父母只會葬送無辜子女的一生。


<啥米攏不驚>孩子犯錯 沒在怕的


很多人把少子化的現象歸咎於養不起孩子,但我們社會不也有許多單親爸媽獨力撫養好幾個子女的真實例子,可見金錢並不是「不敢生」的唯一原因,怕下一代因沒有責任感而缺乏競爭力,應該也是少子化的另一個因素。


撇開青少年嗑藥、械鬥、飆車這些極端偏差的行為不談,光是看看現實生活中在職場表現的案例,就足以對這一代年輕人的缺乏責任感,感到瞠目結舌了,其中最突兀的例子就是,某位新進的工讀生或正職人員突然「消失」了,之後當你打電話詢問既沒有上班又沒有請假的原因時,對方的回答竟然簡單到:「我不做了!」


很多人都以草莓族來形容年輕人抗壓性低、一捏就碎的特性,但是再看看那些大剌剌地在精品店偷東西,直到監視器錄像被張貼在臉書後,才趕忙向店家自首認錯的大學生,或是多名護士將病患開腸破肚的畫面PO在網路的舉動,不禁讓人覺得年輕人哪會是草莓族,他們根本是「沒在怕的」。


我的一位同事就說得很貼切:現在的年輕人幹嘛要有責任感,他們唯一的責任就是顧好老爸老媽的心情,好讓爸媽把房子和遺產留給他們,之後就一生都不愁了。


<真心忠告>沒責任 別結婚


總之,未婚的年輕男女千萬不要誤解了憶蓮姊姊的話,因為根本不必等到最後,反而是從結婚開始,一連串迎面而來的責任,就會讓你逃不掉也躲不過的。


因此,如果你覺得自己或另一半並不是一個願意負責任、甚至是不知責任為何物的人,那就請暫停成家的腳步,而在戀愛中開始練習培養責任感吧!


 


此文摘自~自由時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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